· 设为首页 · 加入收藏 · 繁体中文
欢迎访问"皮草护理官网"专业设计、制作、复鞣回软、研制开发各类皮草、皮革、貂皮大衣﹑皮衣﹑皮包、护理﹑保养﹑清洗﹑染色﹑改色、修补﹑修复﹑硬皮回软﹑秃毛脱毛掉毛修补修复,皮革事故救治,修改长短、修改大小,修改款式,换皮子、换里布、换扣子、换配件、设计定做貂毛大衣、皮衣、毛领等皮草整体方案服务商、欢迎来人 来电咨询:158 2328 1318 ... QQ:2402000989 ...... !
首 页 公司简介 皮草资讯 店铺展示 产品服务 皮草工艺 招商合作 皮草案例 联系我们
资讯资料
新闻动态
行业技术
裘皮保养
皮衣护理
皮草搭配
推荐案例
案例名称:貂皮大衣改色 裘皮染色
案例名称:貂皮大衣清洗、皮草清
联系我们
联系人: 谢师傅
电 话: 158 2328 1318
传 真: 15823281318
QQ: 2402000989
地 址: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新上海大厦A栋7--19号
行业技术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资讯资料 > 行业技术 > 正文

公安部、住建部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

文章来源:本站/网络 点击:8513发布日期:2011-05-17
(五)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、热粘结法施工。
(六)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,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。
(七)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,应避开高温环境。施工工艺、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。
(八)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,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。
(九)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。
第十三条  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:
(一)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、凹槽、平台等,不应堆放可燃物。
(二)火源、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、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,并应加强对火源、热源的管理。
(三)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、钻孔等施工作业。确需施工作业的,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,并应在施工完成后,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。
(四)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。确需穿过时,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。
 
 


共分为4页 [1] [2] [3] 4 当前第4/4页
上一条:奢侈品简介的起源如何?奢华的生活是一种个 下一条:没有了
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新上海大厦A栋7--19号 邮编:400050 电话:158 2328 1318 传真:15823281318 在线咨询:QQ-2402000989
Copyright © 2008-2011 版权所有 重庆貂皮大衣保养护理中心  渝ICP备11002362号 貂毛大衣如何清洗   貂皮改色
  • 电话:158 2328 1318
  • 传真:15823281318
  • 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新上海大厦A栋7--19号